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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将启用

发布时间:2015-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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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版职业资格证书将启用

为进一步加强职业资格证书的核发与管理,根据人社部的统一安排,从2015年下半年开始启用新版职业资格证书,旧版职业资格证书自201691日起停止使用,不再办理和核发。

新版职业资格证书由人社部统一印制,证书的填写、编码、验印等继续按照人社部有关规定执行。实行国家职业资格全国统一鉴定的职业,其证书在发证机关()处套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职业技能鉴定专用章

从今年第四季度开始,人社部将以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每季度职业资格证书管理系统的打印数据为依据,按季度核拨空白职业资格证书,并通过简报、网络等形式,定期公布证书发放情况。各地、各部门(行业组织、集团公司)须以地(州、盟、市)和二级鉴定机构的打印数据为依据发放证书。